Q:我们小区规划的车位比较少,很多业主都直接把车停在小区的公共道路旁。一直以来,只要是本小区的车子,停放都是免费的。上周起,物业突然通知我们说下个月开始在小区的公共道路旁的车位停车要收费了,请问这合理吗??xml:namespace>
A: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是否收费以及执行何种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所以,在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上的车位中停放车辆的,其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应由业主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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