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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律师观点】公司管理经营出现僵局,股东权益受到损害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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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公司律师团队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 

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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