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购物路上,免费班车的拉环突然断裂,顾客贾先生被狠狠摔在地上。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后,超市方赔了顾客误工费等共计2199.10元。针对免费班车设施陈旧多次导致乘客受伤的问题,法院向超市发出了司法建议。超市对建议作出积极反馈,已对班车问题作出整改。?xml:namespace>
去年8月25日,贾先生想买点生活用品,坐上了一家大型超市的免费班车。车上人多,贾先生只好站在后门处,紧紧拉住车上的拉环。当班车开到一转弯处时,贾先生手拉的拉环突然断了,受惯性影响,他被重重摔在了汽车侧壁上,右手手肘被玻璃划伤。
“当时班车司机并没有停车查看我的伤情,而是径直把车开到了超市。”贾先生说。
在超市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对贾先生的伤口做了简单处理,随后又陪他到医院治疗,并代付了医药费等费用199.1元。
双方约定,等贾先生伤情稳定后再协商赔偿事宜。可超市后来给出的处理意见与贾先生的主张相差很大,他因此向法院起诉。
贾先生认为,这次受伤导致他疼痛,工作被耽误,因此索赔误工费、伤痕美容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元。
在法庭上,超市对贾先生在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没有异议,同时提出,只有做了伤残鉴定才能确定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不认可精神损失费、年终奖损失和美容费。
法院当庭组织调解,超市自愿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2199.10元,贾先生也同意了这个调解方案。除去已支付的199.1元,超市当庭给付了另外2000元赔偿款。
案件审结后,主审法官范珺莹却发现了新的问题,这家超市近年来已经连续发生3起免费班车伤人的案件,导致伤害的因素还不少。比如,由于使用时间长,营运车辆设施设备陈旧,部分座椅松动,吊环抓手不牢固易松脱等。一些驾驶员安全意识欠缺,车速过快,刹车过猛,导致乘客摔倒。一旦发生人身损害事故,超市往往借口车辆系外包驾驶员而推诿责任。
为此,浦东新区法院向这家大型超市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改善免费班车车况,加强免费班车管理,减少这类事故纠纷的发生。
近日,这家超市作出反馈,对19辆免费班车逐一排查,确保不存在质量问题,及时更换已经老化的设备、设施,并配备常驻机修工,定期维护保养。超市方还要求,班车租赁公司务必对所提供的车辆进行投保,提高人身伤害意外事故保费,确保意外事故发生后可以及时、有效地弥补顾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