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进行了公开宣判,意味着薄熙来案的审理被画上句号。 ?xml:namespace>
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的判决,似乎在人们的意料之中。
从关注薄熙来案的背景,到关注薄熙来案的法律程序以及判决结果,表明公众在坦然地接受高官受审与平民无异的这样一种法律事实,更多地用法律的眼光和百姓视觉来审视薄熙来案,少了情绪化和疑惑感。薄熙来案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不仅让公众收获反腐败的信心,也传播了一种潜移默化的法治文化,即公平正义。
二审宣判的结果,可以说是法庭对薄熙来案最终的法律评价。相对于法律判决来说,百姓也有自己的判断,这个判断的前提来自本案审理前所未有的公开。对于所有关注此案的人来说,就在一审前后,就开始依据庭审的事实和证据,对照法律条文,自觉或不自觉地当起了法官,悄然行使“自由裁量权”。虽然民间的判决没有法律效力,但显示出监督的力量,推动着薄熙来案的公正审理。可以说,公开审理薄熙来案的过程,就是一个向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律理念的过程,也是司法机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过程。
在百姓眼里,公开宣判薄熙来案凸显了法律的“义”和“道”。这个“义”,就是讲规矩,重诚信。法律既然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意志,通过了举手表决的庄严程序,那么人人都必须遵守执行。谁触犯了法律,必然受到追究,身为高官的薄熙来也不例外。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加深了人们对“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的理解。薄熙来获刑,只是无数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的一个案例。积极满足群众诉求,缩小执法不公的差距,修补司法公信力,成为此案一个引发热议的社会触点。
法律的“道”,就是客观公正。所谓客观,就是摆事实,讲道理。所谓公正,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在诉讼活动中,控辩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尊重并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大家看到,不论在一审或二审,作为被告人的薄熙来都充分行使了辩护、陈述、上诉的权益,法庭也认真进行了倾听和受理。二审的宣判,也是对薄熙来上诉慎重的回应。正因为薄熙来案的诉讼活动建立在客观公正基础上的,所以对二审宣判的结果,公众觉得在情理之中,保持心静平和的态度。
公开宣判薄熙来案的“义”和“道”,让人们看到了审判薄熙来案的法治力量。人们寄望审判薄熙来案的公正,也包括了对其他所有案件寄望公正的要求,从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关注的普遍心理。而审理薄熙来案带来的思考和呼声,无疑促进了法治反腐的步伐,也为中国的司法改革提供了契机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