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8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上海法院有2起案件入选。 ?xml:namespace>
入选的2起案例中,一起是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诉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该案中,上海高院二审认定强生公司对锐邦公司所采取的取消部分医院经销资格、停止供应缝线产品的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并据此判决强生公司赔偿锐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元。该案是国内首例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件,也是全国首例原告终审判决胜诉的垄断纠纷案件,在我国反垄断审判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另一起是申请人美国礼来公司、礼来(中国)研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黄孟炜行为保全申请案。该案中,市一中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存在被披露、使用或者外泄的危险,符合行为保全的条件,故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黄孟炜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申请人主张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21个文件。该案系我国首例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适用行为保全措施的案件,凸显了人民法院顺应社会需求,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践努力。
上海法院知产审判将再接再厉,继续大力推进“精品”战略的实施,不断完善精品案的发现、审理、调研和发布机制,力争打造更多的知识产权“精品案”,进一步提升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与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