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主要特点是:专利授权、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分开管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一体化,并自成独立体系。目前,我国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人力和物力都相对不足,专利、版权、商标分开管理,分散了人力物力,降低了效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近日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中央媒体地方行”采访座谈会上表示,为改变知识产权分散执法现状,上海市自由贸易区将在全国首先尝试版权、商标、专利三种知识产权类型实行统一执法模式,并设立专门知产管理机构取代传统的专利授权、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行政机关,统一实施行政执法权。?xml:namespace>
统一执法权提升保护力度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涉及众多政府部门,公安、商务、文化、农业、林业、海关、工商、质检等有关单位的管理对象都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政出多门、交叉执法,分散管理造成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必须疏通诸多环节,相互冲突的政策法规以及高低不一的执法标准,不仅损害政府形象及法律尊严,也使市场主体在寻求法律政策保护时无所适从。
吕国强局长向记者介绍,目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向市委市政府积极建议,在自贸区里,应该依法有更大的保护力度,自由贸易区内决不能出现盗版猖獗的情况,国际上的趋势是自由贸易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比区外更高。在上海自由贸易区内,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可望实现“三合一”的集中管理。
市政协委员、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的游闽键律师坦言,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由国家局集中统一管理,省、市级机构负责行政执法。各地知识产权机构的设置往往不是靠制度来保证,而是靠地方政府重视程度来决定,这就导致了机构设置模式的多样化,而这些各异的机构设置模式一方面反映了各级地方政府对知识产权重视程度的差异;另一方面也导致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发挥作用的不同,致使地区工作开展不平衡,差别较大。另外,也给地区之间的协作执法造成一定的交流上的障碍。
立法破解统一执法障碍
据悉,知识产权管理单位性质不一、级别较低,导致行政执法权威性受到影响。就全国31个省级(不含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局基本情况而言,单位性质属行政的有12个,属于事业的有19个占61.3%;单位行政级别更加紊乱,属于正厅级的有4个,属于副厅级的有20个,属于正处级的有7个;运作方式直属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有14个,归口科技厅的有17个,其中还有4个知识产权局局长由科技厅厅长或副厅长兼任。专利行政管理体系的不完整性导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诸多困境,常常感到鞭长莫及。
吕国强披露,由于目前在商标、版权、专利执法方面实施各自独立执法体系,上海市自贸区知识产权的上述创新行政执法模式设想,会首先从立法上解决制度障碍问题。会在适当的时机,由上海市地方立法机关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吕局长坦言,自贸区法治建设,没有太多成熟经验可借鉴,为此,需要振奋精神大胆试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真正促进开放,并以开放带动改革。
优化环境加强行政保护
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最大特色是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大局战略布局。2004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年)》。通过多年的努力,该战略纲要的主要指标全面实现,主要表现在:上海在科学管理、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创新,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保护环境不断优化,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2012年上海市有继续出台《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此次纲要,把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列入重点。比如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将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记录纳入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探索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模式。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7月,上海市专利申请量为46645件,与2012年同比增长3.3%,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为44:42:1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0534件,与2012年同比增长3.6%。2013年1月至7月,上海市专利授权量为30634件,与2012年同比增长12.1%,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6587件,与2012年同比增长2.0%。2013年1月至7月,上海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为470件。截至2013年7月,上海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5384件,与2012年同比增长25.0%,上海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9.33件(按照常住人口2350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