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安徽女子张某在案件代理人周某的指使下,冒充50岁农妇冒领执行款,当场被闵行区法院法官曹永强识破。由于两人认识错误态度较好,法院在对张某、周某严厉批评后,作出责令其具结悔过的处理。?xml:namespace>
9月10日上午,闵行区法院诉调中心接待窗口来了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子。她自称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当事人,特意赶来领取被告已缴纳的赔偿款8万余元。然而,负责执行款发放的法官曹永强发现面前的女子看上去30岁不到,而法律文书上显示,当事人李女士的年龄已近50岁。曹法官警觉地向张某提问:“你看上去太年轻了。”法官通过进一步追问案件细节,张某不一会儿就露出了马脚。
原来,张某是受案件代理人所托来顶包的。代理人姓周,是一“90后”女子。官司打赢后,保险公司已将李女士的获赔钱款划入法院账户。但法院规定非当事人本人不能领取代管款,代理人觉得自己20岁的形象与50岁的李女士相去甚远,便找来同乡张某,让其顶替领款。目的不言自明,就是从当事人那里获得更多的“好处”。两人拙劣的顶包计终于在警觉的法官面前露了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