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 交通事故动态 >> 文章正文
靓女冒充农妇冒领交通事故执行款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30岁安徽女子张某在案件代理人周某的指使下,冒充50岁农妇冒领执行款,当场被闵行区法院法官曹永强识破。由于两人认识错误态度较好,法院在对张某、周某严厉批评后,作出责令其具结悔过的处理。

 

  910日上午,闵行区法院诉调中心接待窗口来了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子。她自称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当事人,特意赶来领取被告已缴纳的赔偿款8万余元。然而,负责执行款发放的法官曹永强发现面前的女子看上去30岁不到,而法律文书上显示,当事人李女士的年龄已近50岁。曹法官警觉地向张某提问:“你看上去太年轻了。”法官通过进一步追问案件细节,张某不一会儿就露出了马脚。

 

  原来,张某是受案件代理人所托来顶包的。代理人姓周,是一“90后”女子。官司打赢后,保险公司已将李女士的获赔钱款划入法院账户。但法院规定非当事人本人不能领取代管款,代理人觉得自己20岁的形象与50岁的李女士相去甚远,便找来同乡张某,让其顶替领款。目的不言自明,就是从当事人那里获得更多的“好处”。两人拙劣的顶包计终于在警觉的法官面前露了馅。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20..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
·当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被..
·【交通事故纠纷经典案例..
·确认一般的法律事实不能..
·离婚时夫妻约定一方将房..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经..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
·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