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提高工作效率,虹口交警支队与区法院昨天下午联合成立虹口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xml:namespace>
“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一项新机制,事故各方当事人如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在交警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至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请求诉前调解,对调解未果的纠纷,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受案审理。
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使合议庭法官得以第一时间介入事故,便于法官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交警与法院合署办公,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事故当事人在两个部门之间的来回奔波,同时这一举措也提高了事故处理的工作效率,促进事故处理的程序规范化。虹口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成立后,每逢周一、三、五将由一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进驻虹口交警支队,为交通事故赔偿做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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