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和解,必须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和解。既然车主不接受和解,只能通过法院维护您的权益。?xml:namespace>
如果在对方不情愿的情况下您坚持调解的话,即使对方勉强同意,您也可能要做出巨大的让步,造成很大的损失。
版权所有: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中国.上海-网址:www.shanghai12333.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 1722 7080 ,传真:021-58770160, 邮政编码:200122 ICP备案号:沪ICP备10213835号
友情链接联系QQ(非法律咨询):14809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