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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经典案例】“京城大盗”的疯狂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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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26本厚厚的证据卷宗,345页、16万字的刑事判决书,一个被告人被认定289起犯罪,盗窃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65万余元,庭审进行了整整三天。 

   这个被告人曾有“四进宫”的经历。他18岁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二年,21岁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9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39岁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这次服刑期间,他先后坦白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余罪321起,经查证,这些余罪核查落实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成为破案的重要线索。 

   在狱中,他洋洋洒洒写下长达3万字的自传,详细记述了所犯下的罪行,也述说了自己作案前后的心理活动和情感起伏。 

   他,就是号称“京城大盗”的被告人袁宝洪。 

   20111212日,“京城大盗”袁宝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查明被告人袁宝洪疯狂作案,单独或伙同他人偷盗200余辆机动车内的钱物,窃得各类车辆75辆,盗窃款物共计价值765万余元;他还伙同他人实施抢劫3起,抢劫款物共计价值5800元。法院认定袁宝洪犯盗窃罪、抢劫罪。鉴于这289起犯罪事实均是袁宝洪在押期间主动坦白,法庭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与既往罪刑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袁宝洪当庭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 

   目前,袁宝洪盗窃、抢劫犯罪的判决已经生效。然而,闻听此案,人们还是对袁宝洪偷盗犯罪持续时间之长,犯罪地域之广,造成社会损失之严重,惊叹不已。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正值壮年的袁宝洪一次次以身试法,屡教不改,半生为盗? 

   A与梦想背道而驰—— 

   “如果当初我没有任凭自己小小的虚荣心膨胀,没有任性地离家出走,没有劳教后对社会心存报复之心,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一名警察。” 

   44岁的袁宝洪身材高大,体格健硕,除了胳膊上有块“1985”的刺青之外,丝毫看不出他与常人有何不同。 

   袁宝洪出生在北京一个典型的双职工家庭,父母稳定的工资收入使他从小衣食无忧,在父母的疼爱中他也有着幸福的童年,小学时,袁宝洪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加之头脑灵活,有组织能力,整天都有一大帮孩子围在他身边。那时,袁宝洪的梦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人民警察。 

   然而,袁宝洪并没能循着自己童年梦想的轨迹发展。随着青春期的到来,爱逞强又好面子的他,为了在小兄弟们面前“拔份儿”,以巩固自己的“大哥”地位,在西红柿还是三分钱一斤的年代,第一次将手偷偷伸进父母的口袋,他用偷来的一块钱在小兄弟们面前“摆阔”,挣足了面子。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快感,使他渐渐沉湎于吃喝玩乐、呼朋唤友的生活,一点一点疏离了学业。 

   被捕以后,回忆起自己的逐步堕落,袁宝洪说,父母、老师在自己因贪慕虚荣充当“大哥”时并没能力挽狂澜,相反,父亲简单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和冷漠放弃的学校氛围使他更加自暴自弃,他逐渐开始厌学并最终辍学。 

   1985年的一天,因犯错误被父亲责骂,袁宝洪离家出走了,由于走得匆忙,他分文未带。离家两天粒米没进,袁宝洪闻着火车站附近一家饭馆的菜香,胃里更是阵阵作痛。在回家认错、开口讨饭还是违法犯罪的踟蹰中,袁宝洪选择了后者,他偷了饭馆里一个女包。然而,包里的51块钱、20多斤粮票不仅没有帮到他,反而使他被闻讯赶来的火车站民警逮个正着。 

   这一年袁宝洪整整18岁。第一次进拘留所,被提审时,他哭得像个泪人,哀求民警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26年后的今天,袁宝洪追忆这个“第一次”时,他说:“18岁是一个人成年之旅的开始,可万万没有想到我的成人礼却在拘留所里完成。” 

   面对劳教两年的惩罚,袁宝洪承认,当时自己不仅没有及时反省,思考如何改过自新,反而认为这个惩罚过于严厉,是社会对他不公。他说:“我当时暗下决心,出去之后要报复社会。”自此,袁宝洪的心里埋下了仇视社会的种子。 

   出狱后,袁宝洪故意以孤立自己、放弃自己来向世人表达怨恨,宣泄不满。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这个儿时曾梦想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健硕男人,为了满足过盛的自尊心和虚荣心,将半生光阴交付在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里,一次又一次地与自己的梦想背道而驰。 

   B自我膨胀越陷越深—— 

   “我的犯罪欲望越来越强烈,不管有钱没钱,有没有必要,三天不干就手痒,犯罪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有时甚至是一种消遣。” 

   劳教出来后,袁宝洪又和无所事事的小兄弟李忠混在一起。手头拮据又无一技之长,靠什么挣得自己的活路和面子呢?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到别人家“找”点东西换钱花。 

   第一次,两人先踩好点儿,四下观察无人,战战兢兢地闪进一间民房,在找到两部相机后他们撒腿就跑,确定没人追上来才敢停下。停下后,两人开始后怕,捧着东西的手直打哆嗦。随后,两人用销赃得到的350块钱和偷到的200元钱,“美美”地“潇洒”了一阵。尝到甜头后,袁宝洪和李忠更不愿停手,他们流窜于大街小巷,四处下手。 

   次年,为了躲避抓捕,他们跑到河南信阳、驻马店等地。在逃跑途中,两人还趁机作案,终于,在驻马店的一家旅馆门口被潜伏的警察抓获。这次,袁宝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袁宝洪认为法院对自己的判决还是过重了,为了早点出狱,他努力表现自己,两次被评为劳动积极分子,被减刑九个月。可是,提前出狱的袁宝洪并没有改过自新,他依然四处偷盗。此时的他,已彻底放弃了儿时的警察梦,完全沉湎于孤独迷茫的盗窃生涯。 

   1996年,袁宝洪因盗窃再次被送往河北省太行监狱服刑,直到2002年刑满释放后,袁宝洪又结识了志同道合的“大个儿”、陆宾等人,开始了新一轮的疯狂犯罪。他们一起撬后备箱、砸玻璃。为了顺利实施盗窃,甚至制定“作案方针”:以全北京为作案地点,各司其职,灵活多变。袁宝洪回忆,2003年至2006年四年间,他们共作案300余起,其中在朝阳区就作案130多起。 

   一次次的得手越发膨胀了这个团伙自鸣得意的心理,一般的小偷小摸在他们看来已经缺乏“成就感”。他们开始盗窃名贵机动车。只要能出手,宝马、奔驰、奥迪等各种车型无所不盗。谈起屡屡得逞的“秘笈”,袁宝洪不禁有些洋洋自得,他将“成功”归结于自己“沉着、冷静,打得赢心理战”。 

   袁宝洪回忆,200410月,他们刚盗窃了一辆三菱帕杰罗汽车,便被“110”巡逻车盯上了。同伙慌张之下想要加速离开,袁宝洪却阻止了他,反而让他在路边停车,假装下车解手,最终他们还真的躲过了抓捕。这次与警察的“智斗”,让袁宝洪更加有恃无恐。 

   为了展现自己“卓越”的心理素质和盗窃水平,袁宝洪甚至专门跑到法院、派出所门口偷车。20053月,袁宝洪和陆宾等人在香河园小区寻找目标时,发现一辆“上家”点名要的蓝色桑塔纳汽车,陆宾见派出所就在斜对面,便回头问他:“还干不干?”,此时,袁宝洪心中突然燃起一股向司法机关挑衅的邪念,他一咬牙说:“干!” 

   在派出所门口得手让袁宝洪好不得意!2005725日,袁宝洪又在丰台区检察院门前,砸破一辆深蓝色长城赛弗汽车的车窗,盗走车内的笔记本电脑和投影仪各1台;2005824日,在密云县建委门前,砸破一辆黑色广本轿车,偷得现金13000元;20051026日,在平谷区法院门口砸了一辆尼桑天籁轿车的车玻璃,偷得5000多元钱。 

   “其实虚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是遗憾的是,虚荣心在我身上没有转化为动力,反而一点点吞噬了我。我渐渐失去自我,滑入了人生的深谷,开始了半生苦途。”时过境迁袁宝洪终于开始悔悟。 

   但当年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华”,袁宝洪却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竟从暗地行窃发展为公然抢劫。他说:“作为一个老江湖,我不可能不懂得抢劫比盗窃的性质恶劣多了,如果抓到将被判更重的刑,可是,抢劫比盗窃刺激多了!” 

   在以偷盗为生的日子里,袁宝洪的心理渐渐扭曲。他以盗抢犯罪寻求刺激,不仅是为了物质享受,更是满足报复社会的心理需求。“一开始是为了钱,到后来根本不缺钱了,却变得一天不干浑身不自在,不管车里有没有东西,我都得把它弄开,心里才舒服”。袁宝洪将他的扭曲归咎于被逼无奈,他认为是社会、法律把他逼到了这种地步。所以,到了后期,袁宝洪的犯罪逐渐成为他的一种习惯,甚至是一种消遣。 

   C恩断义绝亲人远离—— 

   “我最初简单地认为,有了钱才可以孝敬父母,后来才发现,亲情是用金钱换不回来的。” 

   袁宝洪的家庭是一个严父慈母的传统家庭,从小家人对他寄予厚望,管束严格,从不让他乱花零用钱。袁宝洪走上偷盗之路后,手头变阔绰了,再也不用为零花钱犯愁。偷钱后,他用下馆子、抽烟、喝酒、蹦迪来放纵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袁宝洪开始意识到一个大男人要尽到家庭责任,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父母、妻儿过上富足生活。但好逸恶劳的他再一次选择了错误的方式,企图用偷盗所得给家人带来幸福。然而,他的这种“奉献”只能是一厢情愿,看到他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亲人们一个个都失望地离他远去。 

   1994年,袁宝洪和前妻相识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家三口过了两年美满平和的生活。但最终,前妻因为他不断偷窃而带着儿子离开。1996年,当袁宝洪再次服刑时,家里与他中断了联系,直到第二年4月,袁宝洪才得知最疼爱他的母亲已身患绝症。袁宝洪努力改造,减刑一年半提前出狱。然而,子欲养而亲不待,跪在因替他担忧而过早离世的母亲的坟前,袁宝洪良心未泯地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 

   母亲过世后,年迈的父亲既伤心又孤独,但是见他出狱后仍然不务正业,彻底绝望的父亲与他断绝了关系。逢年过节,别人都一家团圆,袁宝洪只能百无聊赖地独自窝在出租屋里,他趁着节日给父亲送去的东西也被扔出门外。 

   在疯狂盗窃的支撑下,袁宝洪手上越发宽裕,便肆意挥霍。他一时兴起想吃一顿狗不理包子,就打车去趟天津,中午再返回北京,到东来顺吃一顿涮羊肉。袁宝洪说,“这样做满足的不仅仅是胃口,还有那填不满的虚荣心。这样挥霍还有另一个原因,父亲知道我的钱来路不正,从不肯收我买的东西,那我这些钱,除了糟蹋,还有什么用?”,“我专挑最好的山珍海味、特色美食吃,北京十八个区县哪有好饭馆,我一口气都能报出来。平时我约上几个哥们,一起醉生梦死,只有这样我才能借酒消愁,将心中的苦闷一饮而尽。” 

   奢侈无度的生活袁宝洪很快就过腻了,父亲彻底不认他这个不孝之子,他心里越发空虚起来,就一头扎进网吧,靠在网络游戏中的过关斩将让自己暂时忘却现实。直到此时,袁宝洪才痛苦地发觉,因为盗窃他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亲人。 

   2006年,袁宝洪在网络上结识了一个名叫梁丽丽(化名)的女友,二人从相识到相恋,逐步发展到谈婚论嫁。这段感情使袁宝洪找到了久违的情感依托,然而,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梁丽丽对袁宝洪不务正业、没有固定工作的严厉指责,终于在二人的一次次激烈争吵中将袁宝洪激怒,肆无忌惮的袁宝洪一怒之下将梁丽丽绑架到一处荒山上,还顺手抢走了她的金项链。最终,伤心绝望的梁丽丽报了案,袁宝洪再一次被逮捕。 

   这次法庭宣判时,袁宝洪的家属、朋友没有一个人到庭。袁宝洪黯然的眼神中再也没有了盗窃得手后的洋洋得意,旁听者们仿佛也在默默探问,他怎么就走到了众叛亲离这一步

   D末路狂欢终休矣—— 

   “在高墙铁窗中,回顾这十几年来的偷盗生涯,我终于意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自救的人谁也救不了。我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诫所有人:不要以身试法!” 

   袁宝洪本想靠疯狂作案寻求刺激、自我麻醉,但盗窃犯罪又怎能弥补亲人背离、青春梦断带给他的铭心之痛? 

   在十几年的偷盗生涯中,袁宝洪一次次向司法权威挑衅示威。然而,袁宝洪盗窃生涯的末路狂欢在2006年服刑后发生了根本转变。 

   也许是他已经意识到,犯罪者终将对所犯罪行承担责任;也许是他已经悔悟,厌倦了自己曾经自鸣得意的种种劣迹。这次入狱,他在狱中写下长达3万字的自传,详细记述了自己的300余起犯罪,及其作案前后的心理活动和情感得失,似在忏悔自己又像警示后人。 

   在庭审中,检察院出具了公安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袁宝洪在被羁押期间,主动坦白余罪321起,核查落实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而且,这些余罪都是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情况下,由袁宝洪自己坦白的。虽然这些案件多数均有被害人报案,但由于盗窃案件的特点,作案现场没有遗留下确凿的痕迹物证,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因此,袁宝洪的坦白是破案的重要依据。 

   三天庭审中,袁宝洪表现得异常平静,回忆起作案过程更是“如数家珍”。他可以仅凭记忆清楚地说出既往偷盗的时间、地点、车型、颜色,有时候甚至能交代出机动车所停靠的车位。庭审结束后,承办人惋惜地对袁宝洪说:“你在犯罪中表现出的沉着、冷静、果断,本是无数人渴望具有的优秀素质,本可以帮助你成就一番事业,造福社会。你这样放弃自己、报复社会,不仅是对社会、对家庭的深深伤害,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法庭最后宣判,虽然袁宝洪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但鉴于他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法庭对其所犯盗窃罪、抢劫罪均依法从轻处罚。故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3万元。 

   “这回,我真的服判了!”袁宝洪在听完判决后说道,“等服刑出来做点别的事,我不会再偷盗了。” 

   听到袁宝洪发自内心的认罪服判,或许,我们可以相信,他的偷盗生涯就此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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