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诉法修正草案亮点简析?xml:namespace>
【小额诉讼标的额确定】
“小额速裁制度”尚为一个新生事物,就上海地区而言,选择此通道的当事人也并不是很多,因其实行一裁终局,很多当事人担心丧失第二次诉权,故往往不愿意选择此方式来解决事实上简单明了的纠纷。
此次新民诉法修正草案将小额诉讼标的额确定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下,考虑到了各个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合理的对小额速裁案件进行了规制。但是,要老百姓真正能够接受“小额速裁制度”,本律师认为尚需时日,现对该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老百姓很少知道这个制度,对该制度的优势了解不充分,这样该制度就不易受到当事人的青睐,所以律师和法官均有义务充分告知当事人这一诉讼程序的强弱,让当事人在充分权衡的前提下自由选择。
【五费一金再审可不中止执行】
所谓“五费一金”即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等案件。因这些费用牵涉到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故此次修改确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对“五费一金”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如果将来法院改判,可以通过执行回转,恢复权利状态,对再审中胜诉的当事人进行权利救济。这样,不但切实解了费用主张人的燃眉之急也保护了其他当事人的权利。
【逾期不举证或被法院罚款】
此次草案提出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予以训诫、罚款或者不予采纳该证据。
取证难、举证难一直是民诉中的老大难,还有很多当事人喜欢搞证据突袭,搞得走正常程序的反而变得被动。现有的证据规则已经明确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证据,另一方可不予质证,也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但现较程序仍重事实,所以对逾期举证并不是没有规定,关键是要严格执行,如果逾期举证只要交点罚款就可以让本已不能作为证据的证据又回归成证据,本律师不认为这是一种恰当的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