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儿子非自己亲生,要离婚 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儿子还真是他的
在一场简单的离婚诉讼中,丈夫为了举证妻子在婚姻中有过错,向法院提出做亲子鉴定,想以此证明儿子非自己亲生,这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以来,商河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及亲子关系确认的案件,最后心灰意冷的妻子依然愿意给丈夫一个悔过机会,15日二人在商河法院握手言和。
在外打工的陈彤与李伟自由恋爱后,于2009年登记结婚,第二年生下儿子李新。孩子周岁后,李伟隐约听到周围人们议论孩子不像他,渐渐怀疑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从此,李伟对妻子陈彤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两人经常发生矛盾。2011年12月,李伟来到商河法院,要求跟陈彤离婚,并且要求陈彤抚养孩子,自己坚决不承担子女抚养费。
开庭前,主审法官询问李伟为何离婚、为何既不抚养孩子又不承担抚养费时,李伟说孩子肯定不是自己亲生的,不认可跟孩子存在父子血缘关系,而且向法庭提出做亲子鉴定。开庭现场李伟的母亲也在场,她非常激动地说:“孩子不是不想抚养,就怕自己的辛苦钱养了别人的孩子。只要鉴定结果出来,是我们的孩子,该怎么承担就怎么承担!”
陈彤为表清白,立即打电话让家人把孩子抱来,委屈地声泪俱下:“既然李伟这么坚持自己的意见,那我得坚决做亲子鉴定!”最终鉴定结果显示,原、被告的遗传基因符合作为孩子父亲/母亲的遗传基因条件,且亲子关系概率达99.9%以上。至此,李伟彻底打消了心中多年的猜疑。可这时陈彤却情绪激动起来,对李伟说:“亲子鉴定表明我是清白的,也让我重新认识了你。你想和我继续生活,没门!我还要求离婚呢!”最后主审法官并没有判离,李伟坚持对陈彤认错,祈求给他一次机会,二人于15日在法庭上握手言和,决定把这段婚姻继续下去。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参考资料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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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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