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xml:namespace>
受托方:杭州×××房地产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杭州市规划用地要求,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杭州市东至湖墅北路、西至和睦路、南至娑婆桥弄、北至×××园一期工程一带进行旧城改造住宅建设。根据杭人大(2002)1号文件《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之规定,经招标确定后,甲方将×××园二期工程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前期拆迁安置有关事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拆迁安置的范围、面积、户数和期限
(一)甲方将×××园二期工程地块的住宅房屋全部拆迁安置工作委托乙方具体实施。根据甲方四月十一日招标通知书所提供的资料,经双方核实:具体拆迁地址、范围为:湖墅北路××号、××号、娑婆桥弄××-××号及市粮油贸易公司宿舍等所有建筑物,房产性质系住宅用房,共计××户,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1.直管公房××户,建筑面积××平方米;2.私有房产××户,建筑面积××平方米;3.暂保房产3户,建筑面积××平方米;4.单位自管房产××户,建筑面积1××平方米。乙方并协助甲方完成该地块应拆迁的其他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工作。
(二)具体工作内容及期限:
1.根据《条例》乙方负责组织实施该地块内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因被拆迁人对安置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回迁安置,故乙方力争确保被拆迁户××%以上接受货币安置或异地安置。
2.乙方自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该地块内房屋(个别需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协调裁决或提起诉讼的住户除外)的拆迁工作,并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运出场外,并平整土地(地块标高以被拆房屋室内地坪为准,做到基本平行),如有填埋沟浜需事先通知甲方,验收人员到现场察看并认可。
3.乙方负责:(1)该地块拆迁安置的调查摸底;(2)设立现场动迁办公室,组织宣传动员拆迁安置政策,向被拆迁人发放相关拆迁资料;(3)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提供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4)申请房屋测绘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际测绘;(5)申请招标房屋评估机构;(6)拟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7)签订安置补偿协议;(8)发放安置补偿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9)旧房拆除、清运废土、地块围护。
二、为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应提供如下文件: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4.出具本市行政区域内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原件);5.拆迁范围××:××地形图位置蓝图。
以上每件需提供5套,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三、承包形式、承包金额
1.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园二期工程前期拆迁安置任务,甲乙双方确认对被拆迁安置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履行本协议的相关费用以全承包形式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总费用为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万元整。此总费用乙方包干使用,甲方不负责盈亏。
2.双方确认本条第1款约定的统包总费用不含公用部位分摊面积的补偿,并以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360.04平方米为计算依据。甲方同意待乙方动迁工程启动后,邀请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绘,以双方认定测绘成果表的分摊面积为准,并按实际分摊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元追加安置补偿费;超过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360.04平方米以上部分,也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追加拆迁安置补偿费。上述两项追加费用均列入总承包款内,同时,按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支付,由乙方补偿被拆迁人。
四、甲方对乙方实施本协议的拆迁安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有权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拆迁期内对房屋拆除应文明规范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如出现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五、乙方在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须将有关的资料和有关批文或证明文件一并交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自协议签定生效并拆迁许可证申办手续受理后,甲方支付总承包款的××%给乙方作为定金;领取拆迁许可证后,甲方支付总款的××%给乙方;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时,支付总款的××%;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时,支付总款的××%;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时,支付总款的××%;搬迁腾空旧房达到总户数的××%时,支付总款的××%;余下占总拆迁户数××%的户数(即最后××户)时,每签订完成一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款的××%。动迁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移交地块后三天内,甲方结清总承包款的余款,同时将保证金(××万元)退还给乙方,并结算奖励费。
七、双方责任及奖罚措施
1.乙方为确保完成动迁任务,同意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作为保证金,若提前完成动迁任务(以最后一户搬迁完毕之日起算),甲方将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元。若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或因延期交地,应承担延期每日支付××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须按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继续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2.接受货币补偿或异地安置的被拆迁居民或单位超过总数的××%以上部分,每超过一户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3.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按规定履行,乙方可免除违约负责,但需将遭受不可抗力的详情书面报告甲方并提供经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八、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各执二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