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反赌一审宣判:陆俊获刑5年半 黄俊杰7年?xml:namespace>
从九点开始,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四名前足球裁判等人将走上法庭,接受法律的裁决。
黄俊杰
时间地点:9点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21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陆俊
时间地点:9点15分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6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1万元
刑期: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非法所得全部上缴。
周伟新
时间地点:9点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犯罪事实:先后8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对黄俊杰、何志彪、赵亮、陈红辉等四名足球裁判员行贿八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
刑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以3年有期徒刑;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以1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3年零6个月。
万大雪
时间地点:9点30分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11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4万元
刑期: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吕锋
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行贿罪,处以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罚金15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