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攻淘宝领头者因售假货被抓 或被处有期徒刑
10月11日-13日,淘宝商城部分小卖家对大卖家发起攻击。近日,围攻淘宝领头者因售假货被抓,或被处有期徒刑。
25日,LV发布消息,与广州警方联手打掉一售假窝点,并查实,2010年至今,林某已通过其搭建的网站销售出价值超100万的假货。
调查中还意外获悉,主犯林某系前段时间组织“攻击淘宝”的头号人物,网名“佐伦”。“攻击淘宝”的大本营YY语音群34158就是“佐伦”创建,同时“佐伦”组织了几乎所有攻击淘宝的行动。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厉健律师认为,林某等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触犯《刑法 》214条,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林某等人罪名成立,根据《刑法》214条规定,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厉律师进一步指出,根据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刑事立案追诉 标准二第70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营报
(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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