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在国内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美国的一家公司希望收购我公司的股份的80%。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和一般的内资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有何不同??xml:namespace>
您好!初步分析:1、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2、所以,您所述情况属于外资并购,同时企业性质由内资转外资。在内资企业中无国有股权的情况下,与一般内资企业相比,增加了事先商务局审批的程序。内资企业中有国有股权,且股权股权部分涉及国有股,则又增加进行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程序,以防国有资产流失。
3、内资企业无国有股权情况下外资并购的大致流程:
(1)商务局审批:准备股权转让协议、章程、合同等相关文件,报商务局审批;
(2)工商局审批:商务局核发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后;
(3)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相关事项。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