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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预付款、押金、订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相互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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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合同法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定金、预付款、押金、订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这六种“金”是很容易混淆的   首先,这六种“金”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往往是在合同履行前支付的,具有担保的性质,包括定金、预付款、押金和订金。

第二类往往是合同违约以后支付的,具有违约惩罚的性质,即合同违约、没有完成履行状态的惩罚措施,包括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两种。

第一类:担保性质

所谓担保性质就是说将一定金钱先期交付给收款方,以表示自己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一种保证和信用体现。

一、定金

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按照标的额的比例预先付给对方的金钱。定金在我国是一种又名合同,成为定金合同。我国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在这类合同上必须明确表明“定金”二字,否则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时候,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定金最明显的特征体现在违约后的罚则上: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解除合同则丧失定金,接受定金一方如果要接触合同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二、预付款

当事人为履行合同约定由付款人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笔金额。表面上具有担保性质,但不是担保。

(一)与定金相同的地方有:都是预先给付,并且在合同履行时都能冲抵价款。

(二)与定金的区别是:

理论区别:性质不同,定金为担保方式,目的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预付款其实就是提前支付一定价款,为对方提供资金上的帮助,为合同的继续履行创造有利条件;

实践区别:一、定金有明确规定,即不能超过标的物价款的20%,预付款没有规定;二、违约后果不同,定金违约如上所述,一则丧失一则双倍返还;预付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不存在根本上丧失或者惩罚性的因素。三、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冲抵价款,定金可以收回,而预付款本来就是提前支付的一笔价款,没有收回的必要。

三、押金

押金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额或者等价物给对方,担保债权的实现。和定金一样,都是担保,都可以冲抵价款或者收回。

与定金的区别:

理论区别:一、性质不同,定金是金钱担保,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二、交付时间不同,定金在履行前交付;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三、订立人不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四、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

实践区别:一、数额不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二、也是最明显的区别,定金的罚则即上述;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同样区别于预付款,如果交付一方违约,预付款是要返还的;而押金就不返还了)。

四、订金。

订金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在我过法律中也没有形成为一种制度。一般而言,订金应当理解为预付款比较合适。其目的和预付款一样,为了履行合同,缓解接收方的资金困难,增强其履约能力,为合同的履行打下有利基础。

与定金的区别和预付款是一样的。这里再明确一下,其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赔偿。

第二类:违约惩罚性质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在学理上是两种违约责任的形式,意思就是如果发生违约,根据违约的具体表现分为这两种责任形式。学理上成为违约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是我们日常的称呼。

一、违约金责任

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金额。在违约发生时候,定金也具有某方面的惩罚性,在这一点上与违约金相同。

与定金的区别:

理论区别:一、性质不同:违约金是一种违约以后产生的民事责任,定金是一种合同的担保;二、定金有所谓的罚则适用,包括不返还和双倍返还两种;而违约金没有罚则适用,违约金是直接基于事先约定和法律规定。

实践区别:一、支付时间不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以后支付;而定金是在合同履行之前支付;二、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定金则依照罚则,根据当时确定的数目予以执行。

二、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方因不能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的责任。

(一)与违约金的相同:都是违法了合同,都是具有补偿的性质。

(二)与违约金的区别:这里的区别比较明显,不再将理论和实践分开论述。一、发生条件不同:违约金其发生条件是违约行为的发生;损害赔偿金不仅要有违约行为发生,而且造成了损失;二、违约金主要是金钱支付;损害赔偿可以是赔偿金也可以是等价物赔偿;三、违约金数额具有任意性,只要是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由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自由协商,并且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损害赔偿金通常是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其数额必须与因为违反合同而遭受的损失大体相当。

这里要提一点,违约行为和损害行为的却别:违约行为侵害的是对方本应该得到的利益,即对方应该得到的而没有得到;而损害行为不仅即得利益没有得到,而且额外遭受损失,即应该得到的没有得到,本来已经有的利益也遭受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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