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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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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的有效要件未明文规定。在解释上,夫妻财产约定既不一种身份财产合同,又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当特别法无法规定时,可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由此,夫妻订立财产约定应具备以下要件:

 

  1. 夫妻双方必须具有缔约能力。基于夫妻财产约定乃是附着于婚姻而存在的合同,应依身份行为能力确定当事人有无缔约能力,有结婚能力即有缔约能力。我国婚姻法并未完全禁止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结婚,故夫妻一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不妨许可夫妻订立财产约定,只是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2.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做出的约定可以依法撤销。 

  3. 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约定的内容不得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不得通过约定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据为已有。夫妻不得利用财产约定规避夫妻相互扶养、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不得利用约定逃避应当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

 

  4. 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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