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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房,年满期限前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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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问:我2007年买了经济适用房,对方说5年以后过户。目前房产证上的房主已去世,当时是对方爱人和女婿在合同上面签字的,现在他们让我再付3万元,才肯过户,怎么办?

 

  律师: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你在5年期满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向对方主张返还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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