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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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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从2011年4月1日起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调整的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中,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抚恤金的人员。

 

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原由用人单位支付抚恤金的老工伤人员的供养亲属纳入统筹管理后,其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海律师事务所企业劳动法律顾问答: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由行业工会或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律师团队,专注于解决企业创业、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劳动纠纷,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企业劳动法律顾问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杜律师)

 

上海律师事务所 企业劳动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服务范围主要如下:

1、起草、修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劳动合同、服务合同;
2、起草、修改员工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和其他劳动合同相关协议;
3、起草、修改查员工手册、劳动规章制度、员工行为守则、工资和福利支付、休假假期、奖惩措施、员工绩效考评、保密、工作场所安全以及员工培训相关文件;
4、起草和改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其他高级职位的招聘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人员选用制度;
5、审查、修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提出合法、合规、可行性法律建议;
6、起草和修改企业集体合同;
7、设计企业并购、解散、破产相关的员工转移、裁员和补偿方案;
8、设计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公司间的派遣、任命和撤换方案;
9、解决员工劳务派遣外包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10、进行劳动法和及相关法律的律师培训
11、代表企业客户进行劳动争议谈判;
12、代表企业客户参加劳动争议仲裁;
13、代表企业客户进行劳动争议诉讼;
14、代表公司客户进行集体谈判;
15、代表企业客户参与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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