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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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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6]24号)确定的原则,为了进一步保障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的基本生活,自2011年4月1日起,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上海律师事务所企业劳动法律顾问答: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由行业工会或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律师团队,专注于解决企业创业、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劳动纠纷,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企业劳动法律顾问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杜律师)

 

上海律师事务所 企业劳动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服务范围主要如下:

1、起草、修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劳动合同、服务合同;
2、起草、修改员工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和其他劳动合同相关协议;
3、起草、修改查员工手册、劳动规章制度、员工行为守则、工资和福利支付、休假假期、奖惩措施、员工绩效考评、保密、工作场所安全以及员工培训相关文件;
4、起草和改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其他高级职位的招聘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人员选用制度;
5、审查、修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提出合法、合规、可行性法律建议;
6、起草和修改企业集体合同;
7、设计企业并购、解散、破产相关的员工转移、裁员和补偿方案;
8、设计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公司间的派遣、任命和撤换方案;
9、解决员工劳务派遣外包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10、进行劳动法和及相关法律的律师培训
11、代表企业客户进行劳动争议谈判;
12、代表企业客户参加劳动争议仲裁;
13、代表企业客户进行劳动争议诉讼;
14、代表公司客户进行集体谈判;
15、代表企业客户参与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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