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教育局、经济信息化委、国资委,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高等学校、行业协会及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10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10]357号)精神,现决定对“2010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一类竞赛成绩优秀的选手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如下:
一、个人奖
1、对刘雁宇等14名获得各职业第1名的选手,授予一等奖,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名单详见附件1);
2、对牟智刚等28名获得各职业第2-3名的选手,授予二等奖,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名单详见附件1);
3、对陆志强等43名获得各职业第4-6名的选手,授予三等奖,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名单详见附件1)。
二、团体奖
1、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等20家获得各职业团体总分第1-3名的单位,授予团体金、银、铜奖,颁发奖杯和奖状(名单详见附件2);
2、对上海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等52家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和奖状(名单详见附件3)。
三、其他相关奖励
决赛成绩位于本职业(手语翻译人员除外)参赛选手总数前5%且成绩合格者,若参赛前持有四级或以上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再获得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位于本职业参赛总数前5%的选手名单,详见附件4)。
希望各位获奖选手再接再厉、勇于进取,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创造新成绩;各获奖单位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氛围,为社会培养选拔更多更好的技能型人才和操作能手;各有关方面要贯彻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的相关要求,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广泛开展符合上海经济发展方向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而共同奋斗。
附件:
1、“2010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个人获奖名单;
2、“2010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团体奖获奖名单;
3、“2010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
4、竞赛成绩位于本职业参赛总数前5%选手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 海 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海律师事务所企业劳动法律顾问答: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由行业工会或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律师团队,专注于解决企业创业、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劳动纠纷,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企业劳动法律顾问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杜律师)
上海律师事务所 企业劳动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服务范围主要如下:
1、起草、修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劳动合同、服务合同;
2、起草、修改员工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和其他劳动合同相关协议;
3、起草、修改查员工手册、劳动规章制度、员工行为守则、工资和福利支付、休假假期、奖惩措施、员工绩效考评、保密、工作场所安全以及员工培训相关文件;
4、起草和改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其他高级职位的招聘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人员选用制度;
5、审查、修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提出合法、合规、可行性法律建议;
6、起草和修改企业集体合同;
7、设计企业并购、解散、破产相关的员工转移、裁员和补偿方案;
8、设计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公司间的派遣、任命和撤换方案;
9、解决员工劳务派遣外包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10、进行劳动法和及相关法律的律师培训
11、代表企业客户进行劳动争议谈判;
12、代表企业客户参加劳动争议仲裁;
13、代表企业客户进行劳动争议诉讼;
14、代表公司客户进行集体谈判;
15、代表企业客户参与集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