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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写离婚诉状:因为我有外遇,所以我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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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被老婆发现了,所以我要离婚。”一个花心男人在离婚诉状里如此坦白心迹。昨天,该男子在法院送达的撤诉裁定书上签了字。法官提醒当事人,对待婚姻应忠诚和慎重,切莫把离婚当成儿戏。

  原告张大伟是个生意人,常年在外经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经常很晚回家,妻子王女士为此多次与丈夫争吵,夫妻感情受到伤害。丈夫长期晚归,使得王女士对丈夫产生怀疑,通过有关途径,王女士终于得知丈夫背着她在外偷情的丑事。奸情败露后,夫妻双方再次爆发激烈的争吵并导致分居。一段时间后,张大伟主动写下诉状,来到法院,坚决要求与妻子离婚。他在诉状中直截了当地说,因为自己有了外遇,所以夫妻双方的情感已经完全没有和好的可能,要求法院立即判决离婚。

  法院立案后通知张大伟到庭。谁知张大伟竟然拒绝签收法院传票,同时也拒不缴纳50元案件受理费。承办法官多次与张大伟联系,要求他在立案日起七日内缴纳诉讼费,然而张大伟的电话已经无法接通。在询问王女士时,王女士称她和张大伟早已分居,不知道张大伟的下落和联系方式。

  由于张大伟未按照立案通知书的规定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按撤诉处理。再一次出乎法官意料的是,当法院将按撤诉处理的裁定书发送给张大伟时,张大伟爽快地签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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