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11年10月17日,马丽和王刚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但房子成了困扰他们的一大问题。两人的住房是由王刚的父母全款购买。马丽认为,婚后买的房子虽在丈夫名下,却是结婚后买的,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且,整个房子的设计、装修都是马丽花钱请的人,家具以及生活用品也是自己买的,马丽觉得更应该分一半房产。王刚则认为,房子与马丽没关系,双方为此闹上法庭。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房产归王刚所有,马丽没份!?xml:namespace>
法官说法:本案中,房子是王刚父母买的,登记在王刚名下。按照新法规,王刚父母买的房子只视为对王刚一人的赠与,房子全部归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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