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委托中介出售房屋,却在签订定金合同后发现该房屋被其他中介公司恶意网签。之后,因金先生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解除网签,导致无法交易。日前,松江区法院判决金先生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xml:namespace>
2010年8月,金先生通过中介挂牌出售位于松江区九亭镇一套房屋,恰好打算在九亭镇置业的杨先生来该中介咨询,并对金先生的房子非常有兴趣。中介便联系金先生与杨先生签订了定金合同,杨先生支付金先生定金5万元,约定一个月以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之后,中介公司意外的发现这套房子已经被其他中介公司进行了网上合同备案,三个月以内无法交易。中介业务员马上联系金先生,金先生表示并没有和其他人签订过房屋买卖合同。原来,在2010年6月金先生曾经委托其他中介挂牌售房,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买家,该中介为了独占金先生的这笔业务,竟然以业务员作为购房者制作了一份虚假合同进行网上备案,使金先生的房子三个月内不能通过其他中介交易。
金先生马上联系原来的中介,要求撤销网上备案合同但未果。随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一天天临近,金先生还是想不到方法解决。到了签订合同的日期,金先生未露面并更换了手机号码。于是,杨先生将金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十万元。
法庭上,金先生表示自己没有接到过中介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任何通知,所以责任不在他身上,他不同意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定金合同上明确约定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被告对于签约时间已经知晓,即便房地产中介没有通知被告,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被告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前往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现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故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法官提醒: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少数房产中介为为争夺房源、排除竞争,未经房屋所有人授权、许可,恶意进行虚假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应当通过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或 “962269”特服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现场的投诉,房地产交易中心经过核查后会及时解除虚假的网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