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 婚姻家庭纠纷经典案例 >> 文章正文
协议离婚赠房产给儿子 父亲拒过户遭儿子起诉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给儿子,父亲仍享有居住权,但父亲离婚后却拒绝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被儿子告上法庭。912日,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父亲同意将其名下的两处房产过户给儿子所有,并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1994年结婚后生育儿子。20106月,原、被告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离婚时约定双方共同所有的两处房产归儿子所有,被告王某有居住权。同时,双方就共同债权、债务问题亦达成了协议。离婚后,被告王某却拒绝履行离婚协议,不按约定协助儿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无奈,杨某及儿子将王某告上法庭。

  法院受理后经审理认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通过人民法院审理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才可将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撤销。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协议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问题达成了一致处理意见,是其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已得到离婚登记机关的确认,杨某与王某均应自觉履行。但考虑到本案的当事人系父子关系,简单下判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官遂依法对被告做思想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欣然答应了原告的诉求,原告方则向法庭申请撤回了起诉。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20..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
·当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被..
·【交通事故纠纷经典案例..
·确认一般的法律事实不能..
·离婚时夫妻约定一方将房..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经..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
·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