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xml:namespace>
段先生和付小姐都是湖南老乡,两人都在上海打拼,经人介绍认识后两人于2007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想买房子,但是由于两人工作单位的原因无法办理贷款,而段先生的一个堂兄一直在上海工作,也是上海户口,因此两人商议以堂兄的名义买房并办理贷款,一切手续办理的都非常顺利,2008年10月份小夫妻两个有了自己的房子,谁知结婚几年后两人因为性格不合再加上两个家庭的原因经常发生矛盾,最后婚姻告急,付小姐准备与段先生离婚,但是对于两人来讲最重要的就是这套登记在段先生堂兄名下的房子,但是如何分割这个房屋就犯了难,因此付小姐想咨询如果要诉讼离婚的话,那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我们常说借名买房风险大,本案就是因为借名买房引发的纠纷,房屋本来是小两口买的,但是登记在他人名下,这下该如何分割呢?实际上对于本案来讲,想要分割这套房屋,必须按照下面的程序来处理。
首先是要想将房屋索回,也就是说要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才能要求分割。因为根据物权的公信和公示原则,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因此付小姐是不能要求分割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的。付小姐要想要回产权首先要起诉确认该房屋归付小姐和段先生共有,那么付小姐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才是实际的产权人。这些证据包括,支付首付的凭证、每月偿还银行贷款的证据,房屋实际由谁占有的证据,有了这几方面的证据之后,一般来说法庭会将房屋的直接判决到付小姐和段先生名下。
有了法院的判决后,付小姐可以直接凭判决书请求办理过户手续,在产权办理到付小姐和段先生名下后,付小姐就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请求对房屋一并进行分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