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 诉讼离婚 >> 文章正文
配偶恶习不改我还要坚持下去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出现以下四种情形时,建议当事者果断做出离婚决定: 

 

  1.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每隔一段时间便有一次家庭暴力,打完之后便向受害方道歉。遇到这种情况,受害方要尽早离开。

  2.酗酒成性,不务正业。这类人对生活失去了斗志,只能凭借酒精的作用来麻醉自己,或是从中找到一丝生活的遐想,却又不愿或不敢投身于创业之中。

  3.配偶染上****、赌博恶习,且不思悔改。

  寻求****、赌博给自己带来的精神刺激,若屡劝不改,不但会毁了自己,对于整个家庭而言,也会是一个灾难。

  4.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此类情况情感伤害尤其重。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20..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
·当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被..
·【交通事故纠纷经典案例..
·确认一般的法律事实不能..
·离婚时夫妻约定一方将房..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经..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
·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