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之间为结婚而购买房产,之后因感情不合而分手,对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这种情况层出不穷。一般来说,如果这类房产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分割起来就相对简单一些。但是如果分手时,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分割起来就很容易产生分歧。最近有网友遭遇了此类烦心事,致电购房指南寻求帮助。此外,抵押贷款的房产想办理房产证更名,该如何办理? ?xml:namespace>
恋人分手所购期房也可分割
网友:我和前女友08年底的时候以两人的名义一起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和贷款都是我支付的。今年我们因为一些原因分手,房屋现在是我和父母一起居住。前女友要求分割房产,但是这房子的首付和贷款都是我在支付,我想知道她有权这样做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虽然你的前女友并没有付首付,也没有参与银行还贷,但是,合同毕竟是两个人一起签订的,你的前女友也对房屋的取得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她是有权提出分割房产的。
但是由于期房还没有取得产权,所以对期房只能依据预售合同取得了的“债权”进行分割,而不是对房屋的“产权”进行分割。如果你们两人都不愿意一起成为房屋的共有人的话,可以对“预售合同的权利”进行分割。
因为你对房屋的贡献比较大而且该房实际上由你使用,你应继续履行预售合同,同时给前女友一些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