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网络“偷菜”有了现实版。来自桑植县的男子向周明因在湖南省株洲市中南菜市场多次偷窃成箱的辣椒而被荷塘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xml:namespace>
2011年3月23日,向周明窜至株洲市荷塘区中南菜市场辣椒大棚,趁店主不备时,盗窃“海花红”红辣椒一箱。当其逃至菜市场外的杂货店附近时,被闻讯而来的保卫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该箱辣椒重42斤价值357元。
向周明交代,其在2011年2月22日至3月23日期间,先后窜至中南菜市场盗窃八次,盗得青辣椒、红辣椒等物共计价值3406元。其中既遂七次,价值3049元。
荷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周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之手段,盗窃公民财物,数据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向周明于2011年3月23日17时盗窃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向周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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