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文章正文
杜黄海律师成功代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当事人最终获轻判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杜黄海律师成功代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

近日,本站首席律师杜黄海律师成功代理张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张某最终获得从轻处罚,该案是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处理的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被上海法制报报道。

新闻报道链接:http://newspaper.jfdaily.com/shfzb/html/2011-11/02/content_686200.htm

非法获取910条公民个人信息被提起公诉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刘海

 

本报讯 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可能受到刑罚,这是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中透露的信息。最近,徐汇区法院受理该院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两名被告人窃取910条客户信息被公诉。

 

被告人张强原系上海橡果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橡果公司)员工,其利用工作便利窃得橡果公司100条客户订购某化妆品的信息并提供给被告人张志成,由张志成根据上述信息中包含的客户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将事先购得的同型号产品通过物流公司向上述客户出售得款。之后由张强将其从橡果公司窃得的其他客户信息以每条人民币10元的价格向张志成出售,再由张志成将其中部分信息加价售予他人。

 

经司法审计,张强累计窃取910条客户信息,并从张志成处得款9100元。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结伙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依法应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此前,浦东新区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29岁的侯某于20103月到4月间,从别人手中非法获得800余条银行客户的信息资料。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侯某罚金5000元。

 

眼下,网络购物已成为现代人的生活方式,而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也随之普遍。如何更好地提高不同行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管理水平,杜绝信息泄露隐患,这不仅要从内部环境着手,加强诸如金融、网络购物、电信等企业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监督管理,更要从外部环境着手,抵制以非法获取信息牟利的不良市场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刘海2011112A05A05-法治社会)。

 

案件法律咨询或需要了解我们更多成功案例,可直接与上海律师咨询网杜黄海律师团队联系,我们能为您(您的公司)设计最佳的诉讼策略、方案,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利益。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20..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
·当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被..
·【交通事故纠纷经典案例..
·确认一般的法律事实不能..
·离婚时夫妻约定一方将房..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经..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
·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