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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钓富婆” 上演“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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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前几天,一对夫妻在象山法院大徐法庭办离婚,在走廊上两人看起来有说有笑,根本就不像打算离婚的人。

 

  夫妻俩都40来岁,女方姓王,重庆人;男方姓黄,象山人,看起来蛮帅,比实际年龄年轻。

 

  那天来离婚的夫妻还蛮多的,于是书记员把他们安排到了一间办公室里等候。

 

  因为办公室门没关,夫妻俩的对话被在隔壁的法官听得一清二楚。

 

  “哎呀,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只听到黄某不停地跟妻子王某说,“你也不想想现在每个月3000元钱是怎么来,名义上是我给你,实际上就是那个KTV富婆的钱。我跟她好了,还不是为了你们母子吗?我们现在弄个假离婚,约定一些补偿费,先忽悠忽悠她!”

 

  王某笑嘻嘻地回答:“话是这么说,但是离婚我要50万元,她那么喜欢你,那么有钱,说不定会给50万元呢!”

 

  “傻瓜,你以为她傻呀,她也是离过婚的人,你知道她怎么跟我说的吗?是要法院判多少,她才会给多少啦!”

 

  处理完手里的案子,法官不动声色地把这对夫妻叫到了法庭。

 

  “你们知道吗,虚假诉讼是要承担法律风险。我看你们的样子,也不像是要离婚的夫妻,我希望你们考虑清楚。”

 

  在法官质问下,王某讲出了原委。

 

  原来,她和黄某结婚十几年来,感情一直不错。

 

  近年来,黄某经常出入KTV场所,认识了一名开KTV的女老板夏某。

 

  夏某对黄某很是大方,不仅每月给他上万元零花,还提出双方一起做生意,但坚持要求黄某必须离了婚才能来找她。

 

  黄某动心了,心想这些钱来得太容易了,自己平时打打工,一辈子也过不上这样富足的生活。于是他先和妻子商量,王某也不反对他这样,但双方对离婚的条件一直谈不妥,最后才起诉到了法院。

 

  法官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批评,希望他们能正确对待婚姻问题。经过法官的教育,黄某当庭撤回了起诉。(来源: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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