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xml:namespace>
2.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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