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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9个月,离婚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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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阅读:

老话说“宁拆十道门,不毁一桩婚”,但如今,“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合则聚,不合则散”的婚姻观念渐被年轻人接受。不过,结婚时千好万好,离婚时当事人却往往被钱物纠缠,以至于反目成仇。外来打工者小丽与小伟还算幸运,在法官和律师的帮助下,他们的离婚案只用了10天就办理完毕,两人平静分手。

 

结婚9个月就闹离婚

 

31岁的小丽(化名)是阜新人,1996年随父母来到大连打工。2005年,小丽在开发区认识了来自于吉林的小伟(化名)。小伟比小丽小6岁,年龄的差距并没有妨碍两个人相爱。小丽说,他们度过了一段美好和谐的时光,小伟对小丽呵护有加。

 

但这一切,在20096月两人登记结婚后全变了。小丽说,婚后的小伟像变了一个人,动不动就耍脾气,两人总是为鸡毛蒜皮的琐事争吵不休,甚至动手。今年春节刚过,两人大吵一架后,小丽回了娘家。

 

今年37日,身心疲惫的小丽决定离婚。其代理人、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张荣君律师告诉记者,考虑到小丽回婚姻缔结地、小伟的老家吉林某县办理离婚有诸多不便,在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后,他代小丽将小伟起诉到西岗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法院于316日立案。

 

5万元的“性质”成争议焦点

 

325日下午的法庭上,小伟提出,远在吉林农村的父母曾经将辛辛苦苦积攒的5万元钱,在两人结婚前的620日一次性打入小丽的银行卡。

 

“这5万元是借给我们买房或者开公司用的。”小伟称,这5万元小丽始终存在卡里,一分钱都没花,“离婚可以,但小丽必须返还5万元钱!

 

对此,张律师指出,小伟称,5万元钱是借款,但没有相应证据支持。假设是借款,应当有借条等字据向法庭出示。“根据调查,小伟父母家所在的农村都有在子女结婚前给付女方彩礼的习俗,标准一般在五六万元左右。”张律师指出,此款在婚前给付,且直接给付到小丽手中,应是彩礼钱。

 

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彩礼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能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综观本案事实,这三种情形都不存在。所以小丽无需返还。

 

居住一年可在当地起诉离婚

 

尽管小丽与小伟在法庭上对5万元钱的性质、返还的数额、其他生活用品的分割等存在着诸多分歧,但由于庭前主审法官、律师做了大量工作,对双方劝说,最终成功调结。双方当庭达成“小丽在5日内一次性给付小伟两万元、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的协议,双方当天拿到离婚《民事调解书》。

 

第二天,小丽将两万元“分手费”支付给小伟,两人平静分手。本案从316日立案,325日调结,前后不到10天,庭审过程不到1小时,在相对公平的基础上,体现了司法效率。

 

律师指出,近年来,大连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离婚率相当高。律师提醒,外来务工者面对离婚问题时一是要考虑离婚的管辖权,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可以到婚姻登记地办理,但如果是在外省老家登的记,就需要撂下工作、辗转回到老家办理,比较麻烦;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在大连市居住一年以上,可以依法到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已结婚小夫妻的双方父母,要把给子女的钱、物尽可能的以书面形式或有效载体固定下来,并界定清楚是彩礼、赠与还是借款,如无明确表示和相反证据,则父母在子女结婚前的赠与,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结婚后的赠与,视为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是父母借款给已婚子女,必须让儿子、儿媳或女儿、女婿双方都签字,特别是自己子女的配偶必须签字,以防止不必要的麻烦。

三是提醒年轻男女,慎重对待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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