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原油:一对80后夫妻,结婚离婚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一年内5次出入民政局,第六次是因为男方吸毒被劳动教养,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次婚姻:不到4个月
离婚原因:经济纠纷+个性都强
承办法官介绍,李勇和陈娇分别出生于1981年和1982年,都是独生子女,都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正常的经济收入。李勇是个操社会的人,曾因贩毒判刑,出生在农村,陈娇是涪陵城里长大的女孩。
2010年1月,陈娇认识了刑满释放的李勇,两人互生好感开始自由恋爱。同年4月21日,他们在涪陵区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婚后,两人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但毕竟没有正当职业,就靠李勇“捞点偏门”找点钱。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和经济原因吵嘴,而且都是独子,个性都较强,吵起架谁也不相让。
2010年8月16日,两人大吵一架后,当天来到涪陵区民政局协议离婚。
第二次婚姻:1个月零13天
离婚原因:经济纠纷+个性都强
承办法官称,陈娇的家境较好,她的父母为他们提供了婚房,加之他们没有孩子,所以第一次离婚没有涉及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
离婚后,李勇没说要走,陈娇也没赶他,实际上仍过着夫妻生活。
冷静之后,两人都觉得彼此还是相互有感情的,经历了一次离婚,大家都在会学尊重对方、包容对方。
2010年10月10号,他们第三次来到涪陵区民政局。选择这天复婚,是因为这个日子象征十全十美。这天,距离他们第一次离婚不到两个月。
好景不长。两人仍是性格太冲,均以自我为中心,任何一件小事都会互不相让。2010年11月23日,两人又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和经济纠纷大吵大闹,当天就气冲冲来到涪陵区民政局协议离婚。
第三次婚姻:7个月亮红灯
离婚原因:家庭暴力+男方吸毒劳教
法官称,他们第二次离婚后,李勇还是没有离开陈娇,两人仍然生活在一起。这一次,是双方的父母出面撮合,希望他们继续一起生活。
果真,2010年12月29日,两人来到涪陵区民政局再次办理了复婚手续。这天,距第二次离婚只有36天。
虽然复婚两次,但陈娇和李勇还是没能珍惜眼前的婚姻生活。他们的行为像在告诉人们,结婚离婚就像儿戏,想分就分、想和就和,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第三次的婚姻,双方的矛盾由原来的吵吵闹闹升级为家庭暴力———李勇打了陈娇,陈娇还报了警,让警察出面调解。
陈娇觉得自己遭家庭暴力,也不堪继续吵闹的生活,遂在2011年8月1日向涪陵区法院起诉离婚,不过,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李勇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刑满释放之后,是陈娇主动找他谈恋爱的,虽然每次总要吵架,甚至是动手,过后都能迅速和好,证明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他不愿离婚。
法院支持了李勇,认为他们自由恋爱、自愿结婚,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恋爱时间短、沟通方式欠妥,但每次争议之后均能迅速和好,已复婚多次,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夫妻关系仍可和好。因此,法院判决不离。
法院判决后,陈娇独自外出打工,李勇仍生活在重庆。
今年5月,李勇因吸毒被劳动教养。5月22日,陈娇知道此事后再次向涪陵区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这一次,李勇松口了。由于双方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在法院的调解下,6月15日双方和平分手。
当承办法官问两人是否可能再次复婚时,陈娇心有余悸地说:“折腾了这么久,下次结婚会谨慎,一定要好好考虑了。”
上海离婚律师解析:这对年轻人纯粹是把婚姻和法律当儿戏。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这对夫妇文化程度不高,没有稳定收入,没有正当职业,属于边缘人群,导致他们不仅把婚姻当儿戏,也把法律当儿戏,让婚姻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游戏性,并缺乏稳定性。他们没有建设家庭的智慧,只有在一起的勇气,最后以男方违法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