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对前期意见的汇总研究,区政府对补偿方案作了调整。四方面的变化请看对比☟
一.按期签约奖
征求意见稿
选择房屋安置且在促签促搬奖期内签约的,按1万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低于40万元/证的,按40万元/证计。
VS
正式方案
调整为:促签促搬奖期内签约的,选择货币安置:建筑面积低于40㎡按18万元/证计,建筑面积40㎡以上的按7500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选择房屋安置:按1.3万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计,低于52万元/证的,按52万元/证计。
二.房源
征求意见稿
松江南站基地、奉贤南桥基地、嘉定城北基地、本区彩虹湾。
VS
正式方案
在原4处房源基础上增加6处:浦东新区曹路南拓展基地、浦东惠南民乐基地、青浦新城一站基地、闵行旗忠基地、松江泗泾南拓展基地、松江佘山北基地。
三.室内装饰装修补贴
征求意见稿
500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VS
正式方案
增加:属于成套新工房的,按700元/㎡×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四.调整套型面积补贴
征求意见稿
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每证补贴15㎡建筑面积。
VS
正式方案
增加:属于成套新工房的,每证补贴12㎡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