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团队 >> 房屋拆迁 >> 文章正文
知青及子女未居住满一年可以享有征收利益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房产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咨询网  阅读:

知青下乡具有特定历史因素,部分知青子女会因读书问题先将户籍迁回系争房屋并实际居住,随后父母基于投靠子女的政策亦可能将户籍迁回系争房屋并居住。即使知青子女及知青亲属因居住困难、家庭矛盾等各种因素导致实际无法居住系争房屋或居住时间较短,亦不应轻易否认其同住人资格,在知青、知青子女满足本市他处无房且户籍在册的条件时,应认定其为同住人,但具体分割征收补偿利益时,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利益平衡。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律师事务所排名(20..
·对破坏房屋外貌违法行为..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
·当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被..
·【交通事故纠纷经典案例..
·确认一般的法律事实不能..
·离婚时夫妻约定一方将房..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的经..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
·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