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的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个人财产购买或是由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过来的,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只是将这实践操作中法院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做了明确规定。
要注意的是正确认定是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还是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比如以一方的工资收入购买的,因为一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故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版权所有: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中国.上海-网址:www.shanghai12333.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 1722 7080 ,传真:021-58770160, 邮政编码:200122 ICP备案号:沪ICP备10213835号
友情链接联系QQ(非法律咨询):14809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