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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必须分割的共同财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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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律师咨询网  阅读:
离婚时必须分割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捐赠的财产以及婚姻期间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一百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捐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利。
第一百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者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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